根据《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对市县级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》(粤府教督函〔2019〕81号),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第三方机构(广东财经大学)对我县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开展调查,调查时间为9月12日-25日。欢迎社会人士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问卷调查,谢谢!
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二维码
(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