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韶关市农业农村局《关于下达2023 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(第二批)-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通知》(韶财农〔2023〕93号)精神,经镇(街)推荐、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,拟确定以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培育对象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电话咨询:0751-2295702。
序号 |
经营主体名称 |
培育方向 |
推荐地 |
扶持金额(万元) |
1 |
新丰县炜仁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 |
粮油类 |
新丰县马头镇 |
17.35 |
2 |
新丰县大席合家欢家庭农场 |
“数字化”试点 |
新丰县马头镇 |
11.8 |
3 |
新丰县沙田镇丰景家庭农场 |
粮油类 |
新丰县沙田镇 |
11.8 |
4 |
新丰县点绿种养农场 |
粮油类 |
新丰县丰城 街道 |
11.8 |
新丰县农业农村局
2023年12月13日